花都狮岭都市妇产医院妇科专家降到了“特殊因素”,主要是有一下几种:
1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呕吐、头晕、下肢水肿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就会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早剥,从而引起子宫内的大出血,并且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立即做引产。
2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都十分不利,应该立即做引产。
3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憋气,心悸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做引产手术,来终止妊娠。
4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对孕妇和胎儿都是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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